新闻正文

劫财劫色 蔡甸“电梯色狼”获刑9年

“电梯劫匪”匡某在小区电梯内,持刀将独行女子挟持到楼顶抢劫并猥亵。近日,匡某被汉阳区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刑9年3个月。

29岁的匡某家住蔡甸区,无业。去年11月26日晚8点,匡某到汉阳一小区电梯内,看到女子红红(化名)也乘坐电梯。突然,匡某抽出刀子,将红红挟持到这栋楼的顶层平台。

匡某脱下红红的衣服,取下她挎包的带子,将她的手脚和头部进行捆绑,抢走红红的3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价值3000余元)。匡某还不放过红红,又对她进行了猥亵。

去年11月28日晚10点,匡某又到汉阳另一小区电梯,如法炮制持刀将女子莉莉(化名)挟持到顶层平台,抢走600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并对莉莉进行猥亵。

去年12月2日晚,匡某到某小区寻找作案目标时,被保安察觉而报警,民警赶来将匡某抓获。

近日,汉阳检察院对匡某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