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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堤防内搞违建 蔡甸多部门联合拆除

2015年1月25日上午蔡甸区查违控违协调办公室召集区城管执法局、水务局以及蔡甸街等职能部门20人,对汉江干堤蔡甸街蔡张二路段正在实施的违法建筑进行了帮拆,拆除违建面积510平方米,消除了安全隐患,维护了堤防安全。

25日当天区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位于蔡甸区蔡甸街蔡张二路41号的一处闲置大院,发现有人正在搭建砖混厂房,占地面积500多平方米,计划盖三层,经核实该建筑没有办理任何规划审批手续,然而令执法人员惊讶的是,该违建厂房的院墙2米开外就是汉江干堤,违建若形成将对堤防安全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武汉市防洪管理规定》、《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以及《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的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堤身和禁脚地范围内建房以及从事其他损害堤身和禁脚地安全的行为,在基本生态控制线内进行违法建设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查处违法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汉江干堤上建房,危害了堤防安全,破坏了生态环境,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建房位置偏僻不会被巡查人员发现,存在侥幸心理,经过与违建户的深入沟通,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自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