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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法院成功调解租赁合同纠纷

昨日,从蔡甸区法院获悉,该院永安法庭成功调解3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为百余农户挽回经济损失111万。

2013年10月,玉贤街3个村委会分别与某公司签订《耕地租赁协议》,120余户农户将500亩耕地租给公司,每年支付租赁费37万元。然而公司仅支付了2013年的租赁费,还有3年租赁费未支付。2016年10月,3个村委会将该公司告到法院,要求解除协议,公司立即付清租赁费,并将已硬化的土地恢复为耕地。

庭审前,永安法庭与3个村委会联系,督促各农户完善法律手续。双方到场后,永安法庭深入了解农户与公司的真实想法,积极调解。最终公司答应村委会全部诉求,该案在庭前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