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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疫情,蔡甸区医保局三支队伍齐行动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始以来,蔡甸区医保局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结合本局承担的医疗保障工作职能和疫情防控任务,合理统筹,形成了三支队伍,分别坚守在下沉社区、巡查药店和经办服务岗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医疗保障工作。

第一支队伍,驻守在军工社区三五四五小区

选派了由领导干部、优秀党员、转业军人等十余名党员干部组成的工作专班,其中四名党员下沉军工社区,编入三五四五小区网格,其他党员干部参与协助,配合社区认真开展人员排查、出入管理、卫生整治、志愿服务等工作。

一是排查登记到户到人。下沉社区工作队每日采取微信群上报、电话问询、入户敲门等方式,排查登记体温状况、人员实时变化和家庭需求等情况。即时关注出院人员、重慢性病人、上下班进出人员状况。每日动态排查,并上报实时数据。

二是隔离封闭严查严守。协助社区、明确专人24小时小区值守,硬隔离确诊患者所在单元楼栋,设置物资发放区和警戒线,组织每日2次消毒消杀,严格小区封闭管控。

三是志愿服务入微入细。提前收集购物购药需求信息做好登记,并事先对外做好联系对接。及时组织代购代缴代送,截至目前,共代购各类生活物资2000余公斤,代缴水电气费130余户次,代购药品527盒(支),免费发放体温计60支。及时掌握就医需求,联系就医渠道,安排专人专车,服务重慢性病、高龄、孕妇等患者,先后服务送医10余人次。

第二支队伍,巡逻于区内各定点药店

组建了由党员干部组成的定点药店巡查工作专班,每天开展督促检查。一是每日坚持价格监测。密切关注新型肺炎相关药品及防控用品价格波动和供应情况,选取了湖北德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蔡甸药店等定点药店设立监测点,重点监测口罩、消毒液、抗病毒药品等新型肺炎救治防控药品和防控用品的价格和供应情况,实施应急监测,每日向市医保局上报。

二是督促药店正常营业。为确保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正常营业,区医保局加大巡查督促力度。全区167家定点药店,除9家因人在外地、疑似感染等原因未开业外,其余158家均已正常营业,在疫情时期保障人民群众的抗病毒药品和防控用品的供应。

三是规范医保刷卡行为。先后三次向辖区内各定点药店下发通知,强化督查,要求各药店在疫情时期加强供应保障,严禁哄抬物价,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刷卡。对未按规定正常营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保服务协议从重处理,并立即通报区市场监督部门严肃查处。

四是强化门诊重症购药保障服务。根据市区防疫指挥部和市局要求,及时增设了1家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建立3个重症购药微信群,构建了“信息社区收、需求网上传、药品先配好、预约时分取、社区统一购”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大对区内2家门诊重症定点零售药店巡查力度,督促指导药店规范经营、快捷服务,切实保障重症患者购药需求。

第三支队伍,服务于医疗保障经办岗位

一是保证医疗机构救治。为保障定点医疗机构顺利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减少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共计预付区内集中救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3400万元,切实保障救治医院资金周转,消除医院救治垫资的“后顾之忧”。

二是畅通医保“绿色通道”。简化异地就医手续,对我区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相关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开通住院、转诊转院绿色通道,保障患者及时救治。对我区在异地就医患者无需办理备案手续,可直接到定点医院就医,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保障其他重症患者救治。结合区内集中收治医疗机构的调整,及时为561名无法在原定医疗机构治疗的重症患者调整定点医疗机构,保障治疗不断档。

四是推行不见面办理业务。采取容缺审批、承诺办结、延时申报、事后补发等方式为广大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参保登记、异地就医登记、医疗费用报销、门诊重症定点变更等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不见面服务事项123件,回复咨询42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