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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一锁匠鬼迷心窍转行当盗贼专偷机关办公室

正义网武汉2月6日电(记者 花耀兰 通讯员 郑君 万婧文)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的刘某是一名锁匠,利用一技之长“转行”干起盗窃,窃取辖区某机关财物2万余元。1月28日,涉嫌盗窃罪的刘某被蔡甸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46岁的刘某从事开锁行业约5年,因业务熟练,与蔡甸区多家机关单位有更换和维修锁具的业务往来。经常出入各单位,刘某也因而对各机关大楼内部结构熟知起来,鬼迷心窍的他渐渐生出歪念:何不利用一技之长某点财路?况且自己作案不会留下痕迹,也不会遭到怀疑。

2014年12月13日,周六,这天上午,刘某骑摩托车来到某机关单位。因比较“脸熟”,门卫未经核查登记即让刘某进入机关大楼。三、四楼是该单位主要办公区域,刘某进入大楼后,搭乘电梯直奔三楼,“打探”到无人后,径直来到四楼财务室,利用随身携带的开锁工具轻易打开财务室的门,而后走到财务人员的办公桌前,用工具打开抽屉,窃取现金2万4千余元。得手后,刘某携带赃款迅速离开作案现场。

发现钱款失窃,该单位立即报案。通过勘查现场和调取监控,刘某很快被民警锁定为嫌疑人:“周末,又没人请他上门服务,不是别有所图跑进机关大楼干什么?”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刘某到案后很快交代了自己的行窃经过。

2015年1月21日,案件移送至蔡甸区检察院审查批捕。审查过程中,刘某供述:“有的机关单位日常管理虽然严格,但对于熟悉的人相对松懈,门卫执行登记制度也比较宽松,尤其到了周末,机关没什么人,趁机行窃也比较容易得手。”

检察官提醒,临近春节,是盗窃案件高发季节,周末各单位人员较少,建议加强人员进出登记管理和安保人员巡视,防止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