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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蔡甸村民私设电网抓野兔 不料电死邻居被批捕

蔡甸村民刘某在鱼池周围私设电网抓野兔,将路过的邻居电死。昨悉,刘某因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批捕。

今年1月14日下午,刘某带着电瓶、电网支架、细铁丝等工具来到村外一鱼池边,布下电网,准备捕野兔。布置完毕后,刘某回到村里,提醒邻居注意安全。当晚6时,刘某见天色已晚,便给先前架设的电网接通电源,等待野兔“自投罗网”。谁知,邻居余某稍后从鱼池边经过,不慎触电身亡,第二天被路过的村民发现并报警。

接到报案后,警察通过调查走访,将刘某抓获,并在其家中搜出作案使用的电瓶、铁丝等工具。

经审问,刘某承认电网是自己为了捕捉野兔而设置,15日凌晨他看到有警报反应以为是电到野兔,走近一看却发现电死了人,出于害怕赶紧收了电网跑回家。

据蔡甸区检察院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昨日介绍,刘某所做所为,从主观上看,他并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但其采取的预防措施不足以有效防止危害后果的发生,因此其主观上仍然有过错。另外,刘某私设电网,属于国家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并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