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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详解《电影产业促进法》 德艺双馨为何要入法?

编者按

北京国际电影节云集了世界电影最高端的思潮、技术和内容,特别是论坛对今后中国电影的发展具有前瞻性的启发和指导作用。但很多电影从业者和爱好者没有机会听到这些前沿的专业声音。今天,我们为大家汇聚论坛的精华,让那些没有机会到达论坛的中国电影人能共享电影节提供的思想盛宴。

近日,新浪潮北影节论坛:“《电影产业促进法》如何促进产业”亮相北京国际电影节。春秋时代影业总裁、资深制片人吕建民,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尹鸿,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继志,大地影院集团副总经理丁晓云等电影产业专业研究者参与了本次论坛。与会嘉宾就《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内涵以及电影从业者针对属地审查等问题的疑问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为何名为促进法?

为了促进电影产业发展

自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以下简称《电影促进法》)颁布以后,很多人在讨论,为何不叫《电影法》而在中间加了促进二字?

对此,尹鸿教授说:“电影法的概念虽然几十年前就提及了,但2013年前正式列入立法规划,大家说把电影管理条例搬进去,制定一部《电影管理法》。可是我们要适应电影发展的需求,这个管理法显得不适合,最后就改成了《电影促进法》。原来管制是主要目的,现在促进是主要目的,管理也是为了促。目标就是要通过立法来促进电影发展,而且把电影当成中国文化领域最重要的一个领域。”

张律师则透露说,一 系列相关的配套法律也即将出台,他说:“我们原有的《电影管理条例》,在《电影促进法》出台以后并不是失效了,而是要跟着《电影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来进行调整,后面还会出台很多配套法律和相关法规,包括未来还会出现针对文化产业的立法。法律法规慢慢逐渐配套完善,中国电影、中国文化也一定会有非常好的发展。”

■为何选择电影?

促进本土电影抗衡好莱坞

《电影促进法》是中国文化领域第一部行业法,那么第一部文化领域行业法为何选择电影产业入手?

尹鸿解释说:“电影这个行业有个特点,就是它面对着全球竞争,没有一个文化领域像电影这样,直接面对好莱坞最主流的商业大片,最有力票房的竞争全都在电影产业里。电视领域的情况就不同,各国对电视领域的保护非常严密。所以必须要促进本土电影的发展,才能够和好莱坞电影进行抗衡。”

■为何审批下放?

属地审查应加强人员培训

《电影促进法》最受电影生产者关注的亮点便是取消了电影制片单位审批、《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审批等行政审批项目,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同时,《电影促进法》还将电影审查、电影剧本梗概备案与批准举办电影节(展)等多项审批权,下放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新闻出版广电管理部门。

这条法规的变化在记者采访过的电影从业者间引起了不同的声音。有人认为这条规定会极大促进电影产量的提高,增加拍片的自由度;另一些人则认为后置审查会让大批成片无法过审,造成资源浪费。对此,吕建民也提出了自己的疑虑。他说:“过去我们在电影局报批,我认为国家电影局做了几十年的审查,非常懂电影的,人员很专业。现在我们对属地审查制有一些困惑,比如偏远的省份,如何审?很多影视公司因为各种税收等政策,都跑到偏远的地方进行注册。但是这些属地的相关人员对电影的理解可能跟不上电影发展的大环境。因为有的偏远的省份是没有电影业的,现在审查放到属地去以后,可能广电局就弄几个人来审查了。这样的话他们提出的很多对剧本、影片的意见可能跟不上整体电影发展的环境。我觉得我们在这方面会遇到一些困惑,能不能给这些审查人员进行更多的培训?”

■德艺双馨为何入法?

明星承担公共道德责任

《电影促进法》中有一条倡导电影从业者德艺双馨的要求: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坚持德艺双馨,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这条法规能否落到实处呢?尹鸿教授说:“ 我们也提了一些意见,这个要求可能比较难,因为很难说每一个电影从业人员都已经是德艺双馨了,这是一个很高的要求。现在变成是提倡德艺双馨,你可能还没有德艺双馨,但要无限接近那个可能性,这条法规提了一个道德上的要求。虽然写在法律里面,这个条文很难表述,最后变成了这么一个提法。对公众人物有更高的公共责任的要求,我认为这是正当的。导演、明星在公众关注度比较高的时候,承担一定的公共道德的责任。”

■是分级制前奏吗?

这个时段还不适合引入

《电影促进法》的颁布使得电影分级制再度成为热点话题,这是否是电影分级制的前奏呢?对此,嘉宾们持不同观点。

张继志认为:“一部法律的出台,包括分级体制是否建立,是根据这个国家产业发展某一时间点,或者某一阶段,或者整个产业发展的需求来决定的。最终电影分级制没有出台,还是因为这个阶段不是很适合引入这个机制。我个人认为,分级制一定会到来,只是目前的时机还太适合。”

丁晓云认为,无论是现在要求电影进行提示还是未来有可能推出的电影分级制,都不能把提示和分级的责任转嫁到电影院线头上。“影片的分级还是应该从本身法律法规上,以及制片公司对整个市场的需求上来讲,我觉得还是要从源头上来判断这件事情。”

尹鸿则认为:“电影分级制,从概念来讲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通过分级扩大了一些对未成年人不适合看的范围和空间,所以在尺度上更开放一点,像《教父》这些题材,分级之前是不能拍的,但是分级之后就可以拍了;再有就是保护未成年人,美国的五级电影分级中,前四级没有强行禁止未成年人观看,只是提示一下,五级当中只有一级是禁止性的。所以分级制实际上也起到一个很重要的对观众进行分流和引导的作用。在中国,我们讨论了也有几十年了,为什么一直回避?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电影实行审查制度,其实大部分国家实行分级制,替代了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