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有那些权利
消费者如何维权?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的问题,因为它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不了解维权知识就意味着我们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从而蒙受损失。今天小编就以案说法,通过维权案例让消费者知道如何明明白白消费和维权。
常吃这肉不到一年全家必得癌
据悉,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调味品、薯类及膨化食品和蜂产品等6类食品66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 65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肉及肉制品18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1.6%;蛋及蛋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6%;调味品10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2.8%;薯类及膨化食品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6.7%;蜂产品10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4.8%;粮食及粮食制品24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在不合格的3批次调味品中,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2014/7/29生产的220g/瓶美乐牛肉酱被检出不得检出的罗丹明B。据悉,罗丹明B又称玫瑰红B,或碱性玫瑰精,俗称花粉红,是一种具有鲜桃红色的人工合成的染料。经老鼠试验发现,罗丹明B会引致皮下组织生肉瘤,被怀疑是致癌物质。罗丹明B在溶液中有强烈的荧光, 用作实验室中细胞荧光染色剂、有色玻璃、特色烟花爆竹等行业。曾经用作食品添加剂,但后来实验证明罗丹明B会致癌,现在已不允许用作食品染色。2008年我国将其列入第一批《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四川新闻网记者了解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河南、四川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8个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2015年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13批次不合格样品的信息
1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天津市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鑫胜源松仁小肚(熏煮肉灌肠)、大连春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蒜味肠检出菌落总数超标;天津市肉类联合加工厂(原食品二厂)生产的迎宾精制腊肠(熏煮香肠类)检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2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石家庄市多维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乡吧佬(鸡蛋)检出不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3调味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济源市源星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醋烹调凉拌(配制食醋)总酸不达标;河南省南街村(集团)有限公司调味品分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中检出菌落总数超标(经地方局核实为经销商天津市河北区金秋南德调料批发商行对该批次产品储存不当造成);四川省远达集团富顺县美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乐牛肉酱检出不得添加的罗丹明B。
4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巧巧(漯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巧玲珑大虾条(焙烤型膨化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5蜂产品不合格样品5批次:浙江天依蜂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蜂蜜、枇杷蜂蜜和枣花蜂蜜各1批次检出果糖和葡萄糖含量不达标;牡丹江市夏林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河南卓宇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中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
沈阳市消费者协会公布新消法正式实施三个月以来,消协部门受理的十大维权典型案例,消协以案说法,提醒市民明明白白消费。
酱里石子硌掉牙 超市赔1500元
案例:今年4月12日,消费者魏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价格为11.80元的一瓶牛肉酱,回家食用时吃出一粒石子并将一颗牙齿硌掉一半。超市却只给退货拒绝赔偿。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1500元赔偿。
消协点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暖气爆裂受损严重 获赔8万元
案例:刘先生2012年购买安装的暖气片,去年12月14日发生爆裂,造成一楼及地下室被水浸泡,高档地板及部分家具受损严重。因经销商已关门,生产企业推脱责任拒绝赔偿。今年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8万多元赔偿。
消协点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进口车频出故障 免费换发动机
案例:2012年10月,刘先生花100多万元购买一款某品牌进口汽车,半年后该车动力系统经常出现间歇性异响,虽经4S店多次检修,但异响问题仍未能消除。刘先生提出换发动机,但该品牌车中国公司和售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更换。今年3月6日,刘先生向消协投诉。最终,企业给消费者免费更换了新发动机。
消协点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手机检测有问题 商家更换应及时
案例:今年3月19日,消费者金先生在沈阳某数码广场花1300元购买了一部某品牌手机,第二天手机就频繁出现死机现象,经售后检测为质量问题,但经销商拒绝退货。经消协调解,经销商为消费者退机。
消协点评:除新消法外,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
乱收上网流量套餐费 退费
案例:消费者胡先生于去年2月5日,办理了一年的手机上网流量套餐。今年3月,在胡先生未办理续约、也没继续上网的情况下,通信运营商继续按原标准扣除上网包月流量套餐费200元,消费者要求退还所扣费用,但运营商拒绝退费,消费者向消协投诉。经消协调解,运营商退还消费者包月款200元。
消协点评: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经营者不得借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购车不给合格证 要求退车没商量
案例:今年2月23日,李先生在沈阳某汽车专营店定购了一台轿车,预付购车款10.3万元,约定15个工作日提车。3月28日消费者去提车时,经营者未能随车提交汽车合格证,消费者提出退车,经营者不同意。经消协调解,经营者退回购车款。
消协点评: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收款。
修好的热水器漏水 补偿8000元
案例:2013年,何女士花530元对家中热水器主板进行维修,今年1月13日,刚修好的热水器主板又出现故障并漏水,使部分家具、钢琴等被淹,还殃及楼下两层住户。何女士提出赔偿损失,但未能达成共识。消费者投诉到消协。经消协调解,维修者给消费者一次性补偿8000元并更换新机。
消协点评: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酒店拒退预付款 霸道行为应纠正
案例:今年1月21日,薜先生与沈阳某大酒店签订了举办最低消费16万元的婚宴合同,并按约定交1万元定金和7万元预付款。3月5日,薜先生向酒店提出解除预定合同,但酒店不予返还7万元预付款,薜先生向消协投诉。经消协调解,酒店退还消费者7万元。
消协点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合同法》规定,约定以定金作为违约担保方式时,收取方只能收取定金。
家具变形开裂 厂家退还2.5万元
案例:2013年9月,刘女士在沈阳某家具卖场预定了价值9万多元的一整套实木家具。今年2月中旬送货安装。3月底,部分家具出现变形、开裂等问题,商家和厂家不同意退货,经调解,厂家接受退货,退还2.5万元购物款。
消协点评: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邮购药品遭欺骗 发布媒体也担责
案例:今年3月13日,消费者李先生看到某杂志刊发的治疗老年听力减弱的加强型新药的宣传介绍,于是花1300元邮购了2个疗程。药送到后,李先生发现所购药品根本不具备加强型疗效,要求退货被拒绝。经调解,由本地杂志社退还消费者全额购药款。
消协点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